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在省法学会的支持下和各位同仁的辛勤努力下,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度的工作任务计划。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的主要成绩
1.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
年初,学会就确立了年度学术研究主题,组织会员对“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与完善”进行主题研究。此外,会员还结合中国财税改革的重大需求,对财税立法、执法、司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了一批论文,撰写了一批调研报告。
陈乃新、刘继虎、胡海、王霞、宋槿篱等会员积极撰文,参加中国财税法学会在江西财经大学举办的2017年年会,在会上开展学术交流。
研究会与湖南省地税局密切合作,共同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承担科研课题任务。胡海教授组织的学术团队承担了湖南省地税局《中美税制改革比较研究》的课题。
研究会与会员积极创建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邓新民创办的《晓稽在线》、陈平凡在湖南芙蓉律事务所组织的“芙蓉沙龙”、段文涛创办的《税月有情》、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员微信群、湖南省财税法学教育微信群等公众群为学会会员提供了交流、沟通、讨论的良好平台。
2.编辑出版《财税法治研究》第六辑
学会遵循学术为本的宗旨,积极组稿、编辑、出版机关刊物《财税法治研究》第六辑。《财税法治研究》第六辑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辑围绕税收征管法的修改这一主题,共收到论文或调查报告27篇,总字数达30万字。该论文集分为税收征管、税收立法与税制改革、税收执法与司法、税制比较与财政税收等四个栏目。
3.组织召开学术年会
本届学术年会,是自研究会成立以来,收到的交流论文最多、参与研讨的会员最多、会前准备最充分的一次学术年会。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为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4.开展税务公职律师培训
按照2016年年底会长会议的安排,学会在本年度加强与事务部门的密切合作,先后与湖南省国税局和湖南省地税局开展了税务公职律师培训活动。全年举办培训班3个,培训税务公职律师及税务干部共300余人次。
在培训过程,研究会的专家和领导刘继虎、陈乃新、杨峥嵘、吴佑坤、陈平凡、张辉、何小王等分别给法治专干或公职律师授课,产生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5.完善组织机构
研究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内部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研究会决定2017年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拟成立学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和应用委员会。
根据2016年年底会长会议的安排,委派周刚志副会长组织筹备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派张辉副会长、邓中华常务理事组织筹备财税法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委派陈平凡副会长、邓新民常务理事组织筹备财税法学应用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教育专业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年会上将提交理事会表决成立。
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落实,我国企业涉税法律制度将越来越完善,对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对企业在税收征纳中合法权利的保护也越来越迫切。为了回应现实的需要,研究会拟成立企业涉税法律研究中心。委派宋槿篱常务理事联络弘一律师事务所开展组织筹备工作。该研究中心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拟提交理事会表决成立该研究中心。
6.吸收新的会员
财税法学研究会为了团结广大热爱财税法的同仁,积极宣传、推介研究会,吸收新会员。在税务法治专干和公职律师培训期间,研究会向学员们介绍和宣传财税法学会的宗旨,免费赠送研究会的机关刊物《财税法治研究》,吸引了一批税务部门的实务专家申请加入学会,有的还积极撰写论文向《财税法治研究》投稿。
此外,研究会还面向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招纳了一批新会员。
二、本年度工作存在的不足
1.学术论文的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财税法学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我省从事财税法学研究的人数有限,研究成果数量不足。部分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和撰写论文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结合财税法改革实践的应用研究成果较少,质量不高。
2.理事制度的执行有待加强
根据学会章程和研究会规程规定,理事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的退出本会。近年来,有个别理事、常务理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研究会的活动,研究会将启动监事监督处理程序,加强纪律约束。
3.会员档案管理需进一步细化
研究会目前登记在册的会员有130多人,但由于有些会员已经调离湖南在外省工作,既不能参加学会的各种活动,也不能为机关刊物撰写论文。因此,需要对这类会员档案编入另类管理,以便吸纳新会员入会。
4.智库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成立研究会的目的不仅在于学术研讨,更重要的为财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提供智库支持。研究会还需要深度参与相关部门和机关的财税法治研究和咨询工作,发挥好为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提供智库服务的功能。
三、研究会2018年工作部署
1.确定研究会2018年度的研究主题
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领会十九大精神,确立契合十九大精神的年度科研主题,围绕2018年度的主题开展学会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撰写论文、学术研讨、社会调研等。
2.积极开展各种研讨活动
与财税部门联合举办小型的专题学术研讨活动,对新出现的财税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财税法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诸如预算法实施问题、央地财政关系问题、健全地方税体系问题、“营改增”问题、环境保护税法实施问题、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等。
3.为企业提供财税法律服务
学会在学术研讨的基础上,不仅要参与国家机关的财税立法、执法、司法研究和咨询,而且要为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提供服务。
4.筹备召开2018年的学术年会
做好充分准备,确定好研讨主题,广泛发动会员撰文并参会研讨。还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会指导。
5.编辑出版《财税法治研究》第七辑
《财税法治研究》不仅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机关刊物,更是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因此,研究会要积极做好刊物的征稿工作,发动更多的会员积极撰写论文,深入研究财税法学的基础理论,不断提高论文质量;同时,加强财税实务方面的研究,增加会员实务方面的研究能力,扩大实务论文所占的比重。
总之,2018年我们将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积极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财税法治建设的重大需求,回应湖南省财税体制改革实践的重大需求,为推动财税法治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