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征文通知
暨《财税法治研究》征文通知
尊敬的会员: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将秉承学会的宗旨,组织会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办好研究会的机关刊物,即《财税法治研究》。本刊采取以书代刊的形式组稿出版,已经连续出版了六辑。
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宪法实施是法治之本,财政宪法是财税法治之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第一次写入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此后,按照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国新开征税种将一律由法律予以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我国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以后,我国税收的合宪性控制将迎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会议精神,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讨论确定2018年度学会的研究主题为 “税收的合宪性审查研究”。敬请各位积极撰写论文,踊跃投稿,研究会将遴选优秀论文,载于《财税法治研究》,公开出版发行。
现将有关征文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税法治研究》主办单位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二、2018年研究主题
税收的合宪性审查研究
本年度的研究主题为“税收的合宪性审查”,各位会员可以结合湖南省财税法治及自己的财税工作经验在以下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论文,但不限于这些选题范围。
1. 税收的合宪性审查原理
2. 税法规范的合宪性审查
3. 增值税改革的合宪性控制
4. 所得税改革的合宪性控制
三、论文写作与格式要求
(一)论文写作要求:重复率低于30%。
(二)论文格式要求
1.标题名称。请用宋体小3号字加粗,并居中。
2.作者姓名。请用宋体小4号字、居中,并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释介绍作者。作者注释采用脚注方式,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最高学位、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
3.摘要与关键词。在标题、作者姓名与正文之间必须有“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字数在500字以内,关键词数量为3-5个,均用小4 号字。其中,“摘要”、“关键词”两词请用黑体字加粗。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断开。
4.正文。正文请用宋体小4号字,各级标题请加粗。
5.注释。一律采脚注,并请用宋体小5号字。
正文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每页采用“自动编号”以及“每页重新编号”的方式。脚注序号数字采用①②③④的形式。
6.注释体例如下:
(1)著作类:
刘隆亨:《中国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刘剑文主编:《税法学》,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美]理查德• 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蒋兆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2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0页。
(2)论文类:
刘剑文:《西方税法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刘剑文:《中国税收立法研究》,载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请首先标注原始出处,再标注转引出处,例: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Th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 The Free Press, 1967, Vol.8, p.333.转引自刘剑文:《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
(4)引用外文著作、期刊,请按国际通用标准注释。
7.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财税法治研究》一律不予采用。
四、论文提交时间与方式
1.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撰写,特别欢迎会员结合湖南省财税法治或自己的财税工作经验撰写对策研究论文。论文的字数为6000-10000字。
2. 请各位会员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格式要求撰写论文,提高论文的规范化水平,便于论文交流和编辑加工。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因论文的出版周期较长,编辑加工还要足够的时间,请各位会员务必提早准备、按时提交。
3.论文提交渠道: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提交给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湘平 电话: 13874929975
凌 曼 电话: 13787175568
邮箱:hncsfxyjh@qq.com(来信的主题、附件标题请注明“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征文”字样)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