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征文通知
暨《财税法治研究》征文通知
尊敬的会员: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将秉承学会的宗旨,组织会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办好研究会的机关刊物,即《财税法治研究》。本刊采取以书代刊的形式组稿出版,已经连续出版了五辑。
《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经实施了20多年,虽然经历三次修订,但由于修订范围较小、内容较少,仍然存在许多问题。201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国务院的修订草案,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都已经进行了重大修改,不仅条文由原来的94条增加到139条,而且将电子商务纳入到税收征管的法律规范中等。但由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仍有许多缺陷,所以国务院没有提交人大会议审议。因此,税收征管制度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根据财税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2017年遴选的研究主题为“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敬请各位积极撰写论文,踊跃投稿,研究会将遴选优秀论文,载于《财税法治研究》,公开出版发行。
现将有关征文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税法治研究》主办单位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二、2017年研究主题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今年年会主题为“税收征管”,但不局限于该主题;作者可自拟题目撰写论文,特别欢迎会员结合湖南省财税法治或自己的财税工作经验撰写对策研究论文。
三、论文写作与格式要求
(一)论文写作要求:重复率低于30%。
(二)论文格式要求
1.标题名称。请用宋体小3号字加粗,并居中。
2.作者姓名。请用宋体小4号字、居中,并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释介绍作者。作者注释采用脚注方式,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最高学位、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
3.摘要与关键词。在标题、作者姓名与正文之间必须有“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字数在500字以内,关键词数量为3-5个,均用小4 号字。其中,“摘要”、“关键词”两词请用黑体字加粗。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断开。
4.正文。正文请用宋体小4号字,各级标题请加粗。
5.注释。一律采脚注,并请用宋体小5号字。
正文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每页采用“自动编号”以及“每页重新编号”的方式。脚注序号数字采用①②③④的形式。
6.注释体例如下:
(1)著作类:
刘隆亨:《中国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刘剑文主编:《税法学》,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美]理查德• 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蒋兆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2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0页。
(2)论文类:
刘剑文:《西方税法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刘剑文:《中国税收立法研究》,载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请首先标注原始出处,再标注转引出处,例: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Th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 The Free Press, 1967, Vol.8, p.333.转引自刘剑文:《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
(4)引用外文著作、期刊,请按国际通用标准注释。
7.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财税法治研究》一律不予采用。
四、论文提交时间与方式
1.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撰写,特别欢迎会员结合湖南省财税法治或自己的财税工作经验撰写对策研究论文。论文的字数为6000-10000字。
2. 请各位会员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格式要求撰写论文,提高论文的规范化水平,便于论文交流和编辑加工。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因论文的出版周期较长,编辑加工还要足够的时间,请各位会员务必提早准备、按时提交。
3.论文提交渠道: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提交给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湘平博士
电 话:13874929975
邮箱:hncsfxyjh@qq.com(来信的主题、附件标题请注明“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征文”字样)
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