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研究
陈平凡 代新新[1]
摘 要:当今,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必要途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血液,良好的投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推动资源在文化产业中的优化配置。但是,由于文化产业自身特殊性及现行投融资机制的缺陷,我国投融资机制对文化产业的支持还远远无法满足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存在投融资渠道不畅通、投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瓶颈依旧存在等诸多问题。笔者试图从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现状入手,分析梳理当前投融资机制与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匹配之处,参考国外成功经验,进而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文化产业;投融资;金融支持
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文化产业概述
文化产业是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其以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对文化本身的创作与销售[2]。文化产业是一个涵盖温学义术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音像制品业、演出展览业、文化娱乐、文化信息、策划创意、文化教育、文化旅游等在内的广大的产业系统,是公认的具有无限生机与活力的朝阳产业。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首先,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文化需求逐渐增多,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特点,成为最具活力的生产力要素,文化产业逐渐成为21世纪新兴支柱产业之一;其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增长,文化产业作为知识、技术、智力密集型产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最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国之间文化的相互影响十分深刻,使文化产业在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呈现蓬勃发展趋势,整体规模和实力快速提升。从以下公开数据展示中可见一斑[3]:
图一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为99.62万,是2004年31.79万的3倍多,其中,文化服务产业法人单位数67.08万是2004年19.79万的3.5倍;同时,2014年全国平均人均文化娱乐占消费支出比重达4.6%;2014年全国出版物种类及总印数均比2004年翻了2-3倍[4]。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超过23%,到2010年时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了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8%,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增至3.86%,在向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的发展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5],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超过5%,初步达到成为支柱产业的标准。
但是,我们同时应该看到,我国文化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起步晚、基数低、配套不成熟等一系列原因,文化产业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有巨大潜力。从国际上看,美国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约为31%,日本约为20%,欧洲各国平均水平在10%-15%之间,韩国超过15%,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仍十分巨大[6]。
我国文化产业正处于发展转型关键阶段,现金流是企业发展的血液,投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相对于其他领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加之其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导致其投资来源较为单一,服务于文化产业的金融中介体系薄弱,配套法律法规政策仍不完善,融资困难情况较为突出,严重制约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强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切实解决文化产业投融资困境,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正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所述,“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
二、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概述
(一)投融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内在机理
投融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内在机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文化产业发展初期,资金缺乏,但是产品尚未成型,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资金,而通过政策性的金融制度改革创新,消除信贷体制弊端,鼓励民间资本注入,支持金融中介机构发展等方式对金融资源实施政策性引导,可以提高资本逐利动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融资对文化产业进行市场化的优胜劣汰的选择以及结构调整。当文化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成型的文化产品较为充足、传播途径较稳定时,其规模优势得以显现,政策性金融支持方式可以选择退出,由商业化的金融延续替代。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间接金融通过资金募集与并购重组对企业进行优胜劣汰的选择,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和规模化发展。
(二)文化产业投融资方式
简单梳理,当前文化产业投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政府拨款
政府拨款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直接的支持作用并影响深远。尤其是对于对那些投入大、风险高、收益低、回收期长、其他社会资本不愿介入的基础设施文化产业进行投资,保障了公益性文化产业发展。另外,政府拨款对于一般文化企业的早期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并通过拨款方式扶持新兴科技文化产业发展,避免文化产业发展失衡。以北京为例,2010年,重点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落户朝阳,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北京市朝阳区5年来先后向220家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投入了6.5亿元,扶持其发展壮大,莱锦创意园、懋隆艺术馆等一批前身为旧工厂、旧厂房的文创企业经过华丽转身后,重新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7]。
2、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可细分为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及上市融资。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即通常所说的VC和PE。风向投资与私募股权通常投入周期相对较长,其着眼点不在于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其发展前景与未来盈利能力,是相对适合文化产业的一种融资方式。以下《2016上半年融资项目轮次对比图》[8]的数据显示也说明这一点。2016年上半年共260家文创企业获得融资,其中种子轮、天使轮、Pre-A轮三个阶段的融资所占比重最大。
图二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以设立基金的方式对未上市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制度。文化企业获得文化产业基金的投资,既可以增加新鲜血液,完善资本结构,削弱其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也减轻了政府拨款支出的压力。在欧美文化产业发达国家,这是一种较成熟的融资方式[9]。
上市融资是重要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多数文化企业发展规模小、资产流通性等因素,主板上市难度较大,现新三板、产业办、新四板的出现无疑给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了一个契机。
3、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与债券融资。银行贷款是最早的文化产业融资方式,现今依旧对文化产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2014年国内贷款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达到1736.9亿元,比2004年多出1436.6亿元,在文化产业资金来源中占据重要地位,具体数据如下图[10]。反观债券融资,指企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在中国文化企业融资方式中属于起步晚,由中影集团于2007年开创文化企业债券融资的先例。但是由于企业债券融资对企业要求较高、债券流通性低等原因,导致其在中国文化产业企业融资中所占规模较低。
图三
三、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制定出台了大量金融支持发展的政策,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等,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产业投融资的活跃,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但是我国文化产业由于起步晚,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在文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上面依旧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拨款力度有限且结构失衡
分析以上图三数据可得出:一、国家预算资金占文化产业资金来源比重只有3%至5%,整体比重偏低;二、2005年至2009年,国家预算资金占文化产业资金来源比重由3%升至5%之后,2009年至2014年这一比重反而将至4%,而这一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政府拨款力度未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需要。
另外,政府拨款偏向公益性文化产业及大型国企事业型文化产业,偏向性太强,在祈祷市场引导作用的同时,也限制了这一融资方式对文化产业的帮助作用。
(二)文化产业基金仍处于探索阶段,劣势明显
文化产业基金作为股权融资的重要方式,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与探索阶段,尚有有如下问题:一是法规政策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专门法,只有零星的地方法规和部分政策支持,并不系统。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起、注册与运营还有待完善。二是文化产业投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可以为产业投资的高效、安全运作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投资风险和交易成本。这一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律师、会计、知识产权评估、版权交易中介等事务所及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等[11]。但我国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已有的中介机构政府主导现象严重,弱化了其本身应有的功能,导致金融服务跟不上投资主体的需求。
(三)文化产业资金瓶颈仍在
金融行业典型的逐利性导致其在引导资金流向时必然青睐收益高且稳定性好的行业,而文化产业创作成型周期长,同时缺乏对产品的稳定性的检测标准,导致其收益不稳定风险不可控;加上文化产业资产大多表现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国内目前对于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不到位,导致文化产业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金融投资文化产品积极性不强。文化产业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远远不够,融资难仍是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之一。
在文化产业间接融资方面。文化产业轻资产、无形化、知识化特点较为明显,抵押担保物通常较少,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对文化产业的商业价值和综合效益难以把握,缺乏针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版权进行质押的金融产品,对文化企业的内部信用评级、贷款条件设定也缺少差异化处理,较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12];另外,中介服务与配套服务不健全,银行业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担保、产权界定、项目评估、登记备案、权益转让等中介体系还很不健全,进一步加剧了文化产业直接融资难的问题。
在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方面。当前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越来越成为文化企业重要筹资途径。但目前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仍不具优势。一是我国文化产业的经营格局以中小文化企业为主,企业规模小而分散,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大多企业不具备直接融资条件。二是文化产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然滞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所有者缺位和越位并存,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不足,多数文化实体难以真正摆脱传统体制束缚。
(四)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失衡
在政策融资方面,政府资金倾向于投入发展潜力好、规模大、影响大的重点企业或项目以及给予文化延续性考虑,扶持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公益文化产业发展;在市场性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在投资文化产品时必然更加青睐收益相对稳定、风险可控的传统行业,和自身对风险消化能力较好的大型企业集团。这就导致新兴文化企业和中小型文化企业难以获得政策性资金投入和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面临融资困境与挑战。文化产业融资中,的行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失衡。以湖南为例,2012年华南中小文化企业贷款总额仅占全省文化产业总融资额的50.35%[13],但是中小文化企业总是远大于大型文化企业总数,如下图四。
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创新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的国际经验
金融行业与文化产业基于自身特色的冲突始终存在,但是,在文化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却有着相对成熟的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在此简单介绍以供借鉴。
1、美国的资本市场与基金支持模式
美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融资支持主要依靠其极为成熟的商业融资体系,文化企业实行商业运作,按照市场规律经营,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包括股权融资市场、种类繁多的各类债券融资方式以及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让不同阶段与规模的文化企业多能找到合适的融资方式。以迪士尼公司为例,1995年迪士尼公司以190亿美元斥巨资收购美国广播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迪士尼公司从股市获得了94.4亿美元的股权融资[14]。另外,美国由国家财政拨款设立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艺术基金会与国家人文基金会等,基金会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15]。
2、法国的独立融资机构模式
法国以设立独立融资机构的模式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由政府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独立融资机构。如法国电影与文化产业融资局,就是由文化部与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的文化产业融资机构,该机构设立由政府出资49%,约20家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资51%,该机构掌管着大约是其自身资本5倍的担保金,用这些担保金为文化企业提供贷款[16]。
3、英国多层次融资支持模式
英国也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支持体系。既有多层次、多目标的政府融资支持体系,也有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措施。对于非市场化的文化事业单位,英国政府通过非政府文化单位对其进行评估和拨款[17],同时鼓励其通过多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对于市场化文化企业,则主要通过财政税收措施引导金融投资文化企业,并提供融资服务,如引导彩票收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成立专门的彩票收入分配基金委员会,以法定形式将彩票收入分配给文化产业;另外,制定政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保护和税收激励,鼓励文化企业发展。
(二)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的路径创新
我国文化产业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瓶颈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结合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的困境、借鉴国外模式,从多角度对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进行路径设计,增强金融产业的服务创新与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文化行业的投资引导与监管,建立健全金融投资文化产业的中介体系与监管体系;同时,完善文化产业自身商业模式,让其与金融行业更好得衔接,促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
1、优化政府投资布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文化产业投资
政府在宏观上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投入,在文化基础性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改变政府投资单一的投资对象设定,关注中小型文化产业企业和新兴技术型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同时,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文化产业给予较大限度的政策支持[18]。
另外,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尤其是对中小型、创业型、高新技术型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其发展活力的同时起到对金融投资的引导作用。利用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风险补偿等方式,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文化企业或项目,从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对新增文化产业贷款或担保代偿形成的损失给予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文化产业的贷款份额。
2、政府引导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政府部分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这一制度目前在吉林省通化市得到很好的实践,值得推广试点。吉林省通化市“金种子”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由通化市中支协调推动通化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通化办事处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成立,通化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注入基金之中,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已获商业银行贷款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包括全额贴息、部分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文化产业;同时与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通化办事处签订了授信协议书,以基金为担保,以1比10的比例放大贷款金额,搭建文化领域政、银、企合作平台。截至2011年末,通过“金种子”文化产业扶持基金平台,已累计发放贷款33笔,总金额为1115万元。而通过“金种子”文化产业扶持基金带动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达到了2.3亿元[19]。有力地支持了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
3、进行多角度路径设计,完善文化产业间接融资市场
要真正实现金融与文化行业相得益彰的发展,必须针对其现有冲突,完善文化产业融资市场,设计多种融资路径,扩大融资渠道,才能真正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行业的积极性,实现市场化的竞争发展模式。一是商业银行实现担保形式多样化,转变以机器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为抵押品的传统担保思路,积极试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电影制作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联保互保贷款等,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扩大抵(质)押范围,丰富融资品种,解决文化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二是制定针对文化企业的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同时考虑向重点扶持项目、特色项目和优势项目适当倾斜[20]。第三,增强金融行业的产品与服务创新。针对文化行业固定资产少、产品周期长等特征,引导金融机构设计适合文化行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重新设计针对文化企业的信贷评估体系、创新知识产权等权利担保融资制度等[21]。或者进行创意贷款设计,文化企业可以依其自有的知识产权、收费权等无形资产作质押向银行进行借贷,从担保方式上对传统担保方式进行创新,降低了文化企业授信准入门槛,有利于解决文化产业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4、利用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拓宽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文化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营,对于成熟的大型文化企业应扶持其通过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并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活力、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对于大多数的中、小文化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其运用企业债券、商业票据以及中小企业集合债等融资工具,完成资金的有效融通,为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其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另外,政府做好引导角色,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应做好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培训、辅导和推介工作[22],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优先将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支持、推动文化企业利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二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产业。
5、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中介体系与监管体系
针对文化行业风险不易把控问题,完善文化企业及产品的评估等中介体系,规范和完善对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的管理办法,培育流转市场,突破文化产业融资难的基础性制度障碍。同时,以政府为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投资建立文化产业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并为其提供信息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定期组织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或发布相关信息和动态数据等,为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供投资指引[23]。
另外,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创新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提供完善的法律配套体系。
四、结语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完善的投融资机制的支持对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落实好政府关于文化发展的发展规划,让文化部门与金融部门通力合作,创新与规范并行,释放文化产业巨大潜力,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注释:
[1] 陈平凡,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代新新,女,湖南科技大学法学学士,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2] 360百科:“文化产业”http://baike.so.com/doc/4376967-4583103.html
[3] 数据来自《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
[4] 数据来自《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
[5] 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16-06/9026021.html环球网.财经《文化产业占GDP比重3.86%,股权融资现状解析》2016-06-11。
[6]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llqy/201606/t20160620_98910.html中国金融新闻网《当前阻碍金融资本与我呢化产业融合的主要问题》2016-06-20.
[7] http://www.cccnews.com.cn/2012/0428/6869.shtml中国动漫产业网《政府拨款政策支持,多家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落户朝阳》2012-04-28 。
[8] 图片来自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http://www.199it.com/archives/499579.html《2016上半年文创企业融资最全盘点》2016-07-25.
[9] http://www.17zhadui.com/html/2014/guojimaoyi_0116/40357.html扎堆网《中国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及其优劣势》2014-01-16.
[10] 数据来自《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
[11] http://www.17zhadui.com/html/2014/guojimaoyi_0116/40357.html扎堆网《中国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及其优劣势》2014-01-16.
[12] http://bank.hexun.com/2014-08-19/167667962.html 和讯网《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14-08-19。
[13] 熊正德、路婷婷、陈军昌《倍增机制下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制创新研究》在于《湖南大学学报》2014年9月第8卷第五期。
[14] 文文《金融危机背景下美国文化企业财税政策》载于《税务研究》2012年第2期。
[15] 闫坤 于树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54卷第3期。
[16] 闫昆,于树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在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5月总第54卷第3期。
[17] 张欣怡,张学海《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18] 赵博《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咋问题及对策研究》载于《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6期。
[19] http://news.hexun.com/2012-05-25/141768176.html和讯网《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证研究》2012-05-25。
[20] http://biz.zjol.com.cn/05biz/system/2012/01/29/018161369.shtml
浙商网《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制研究》2012-01-29。
[21] 常晔《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载于《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12期。
[22] http://biz.zjol.com.cn/05biz/system/2012/01/29/018161369.shtml
浙商网《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制研究》2012-01-29。
[23] http://news.hexun.com/2012-05-25/141768176.html和讯网《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证研究》2012-05-25。